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鼓励大东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积极申请专利,推动全区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东区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大东政发〔2013〕3号)的规定,现将申报专利申请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东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专利、且无专利权属纠纷的,均可申报。
1.发明专利,要求初审合格日在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之间,或授权日在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之间的。
2.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授权日在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之间的。
3.外观设计专利,要求授权日在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之间的。
二、申报程序
职务发明的,由单位统一组织向区科技局申请;非职务发明的,由发明人直接向区科技局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大东区专利申请资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2.发明专利需提供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复印件或专利权证书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专利权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需查看原件);
3.专利请求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缴费凭证复印件(申请费,发明专利还需要提供审查费)及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6.职务发明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职务发明的,需提供发明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2.书面材料按照A4复印纸大小(证件原件除外),装订顺序与申报材料顺序一致,一式一份报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另带一份大东区专利申请资助审批表)。职务发明的,请在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非职务发明的,请在申报单位意见一栏注明专利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号码,并签字。
3.大东区专利申请资助审批表请到区科技局公共电子邮箱(邮箱:ddqkjj@163.com,密码88728376),此表请用A4复印纸打印,上报材料时请附电子文档(也可直接发送到指定邮箱:139****8333@163.com)。
4.申报时限: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止,具体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5点。
地 址:大东区小什字街140号四楼(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电 话:024-88728306 024-88728376
大东区科学技术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