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新型
根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及第一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下达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泰高新农〔2021〕36 号)要求,对以下18个单位拟立项实施内容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1.泰州市高港区中药材专业服务合作社,实施内容:购置筛选机、电脑自动色选机。
2.高港区伯锋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滴灌、盖草布。
3.高港区乡画生态农场,实施内容:购置冷库、防鸟网。
4.泰州市苏翠果园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履带运输车、杀虫灯、履带耕作机械。
5.泰州市高港区合力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冷库。
6.泰州市永诚蔬果专业合作社,实施内容:购置履带式耕作机、灌溉施肥机。
7.高港区膳泰游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田园管理机、电动修枝剪。
8.泰州市高港区于氏农场,实施内容:切草机、饲料颗粒搅拌机。
9.泰州市高港区佴庄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内容:购置切草机、大型饲料颗粒搅拌机。
10.泰州市杏都葡萄专业合作社,实施内容:购置棚顶钢架改造、防鸟网、防草布、粉碎机。
11.高港区北全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排水装置、冷库。
12.高港区丰登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冷库。
13.高港区祥光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无人植保机、叶轮式增氧机。
14.高港区雨欣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抓草机。
15.高港区勤鹏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条播机、旋耕机。
16.高港区润翔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粉碎机、颗粒机、打包机、搅拌机、冷库。
17.高港区森禾家庭农场,实施内容:购置自动喷雾打药系统。
18.泰州市港月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内容:购置蔬菜播种机、电动修枝剪、履带搬运(提升)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1日。
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523-8696615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