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召开码头专项整治暨五项行动集镇段路域环境整治推
7月12日上午,溧阳市召开了码头专项整治暨"五项行动"集镇段路域环境整治推进会,副市长陈峰参会并讲话。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对溧阳市“两个一批”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国省道、县乡道集镇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分别进行了重点部署。各镇(区)、街道办、有关部门与会人员在会上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和表态。
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两个一批”,即规范提升一批,9月30日前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码头,整改提升到位的,颁发《经营认可证》;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的,依法关停;整改取缔一批,10月31日前,对审批手续不全和不符合布局、产业政策,影响生态、环境、供水、航运、防洪安全的,按照“一拆二断三清”标准,依法实施关停。开展国省道、县乡道集镇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按照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普通国省道、县乡道集镇段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实施计划,实现“管制有效、秩序良好、行车顺畅、设施完好、环境美观”的目标,达到环境整治标准,年底前评选“十佳集镇段”,杜绝无省“十差集镇段”。
陈峰副市长指出:开展码头专项整治和国省道、县乡道集镇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加强矿产品运输长效管理的进一步延伸,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提升工程;针对下半年完成码头专项整治和集镇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时间紧、面广量大和任务压力重的情况,他特别强调:各级必须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克难攻坚,镇(区)和部门要相互配合、会商沟通,对全市70个码头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按节点时间上报整治清单,从经济发展、环保角度和集中作业区建设规划上提升,慎重制订周全的整治方案,精准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在“五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集镇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保持和创新特色、亮点,确保巩固成效、再次提升,站在提升美丽乡村系统建设工程的层面去抓整改,明确责任。涉及镇(街道)应严格对照省、常州市印发的整治标准和评比办法,抓短板,疏理扣分点,化解矛盾,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各方配合协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