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
一、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律师事务所确定后,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顾问费每年5万元。
二、选聘范围
面向宿迁中心城区范围律师事务所(包括宿城区、宿豫区、苏宿工业园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三、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及以上(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拥有1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团队五年内(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或纪律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律师事务所需保证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团队需拥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拥有较为丰富的法律顾问和行政、民事诉讼的业绩和经验,且满足以下条件:团队主要负责律师1-3名,近2年成功代理20件及以上行政或民事类诉讼案件,每位律师均执业10年及以上;团队承办律师1-3名:每位律师均执业3年及以上,近2年成功代理20件及以上行政或民事类诉讼案件;团队辅助人员1-3名:每位律师均持有律师执业证书。
四、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根据要求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二)根据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书,拟定或者协助草拟常用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三)根据要求参与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的论证、起草和审查工作。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信息公开、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参与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五)根据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六)根据需要,应邀列席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七)接受委托提供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八)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活动(每年出庭次数不少于五次)及非诉案件的调解、和解或者仲裁等活动。
(九)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各类法治宣传,举办法律培训、法律讲座等。
(十)协助处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8日9:00开始—2022年6月28日下午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如有意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2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见***)、有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邮寄或发送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12楼,邮编223800)。报名联系人:蒋雪松,联系电话:0527--88859019,邮箱:152****9999@163.com。
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接受律所报名;选聘公告期满后,由我局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料,公示符合条件律所名单,复核资格,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法律顾问候选律所,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审定后聘任。
(三)面试
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选聘单位将拟聘任律所名单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时间为1年。
六、其他要求
(一)入选的法律顾问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有权直接解除法律顾问合同:
1、经通知,两次及以上未参加相关会议的。
2、经通知,两次及以上未参加相关法律服务活动的。
3、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交办的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合同修改等工作任务的。
4、在提供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中发生严重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5、未指派合同约定的律师出庭应诉的,或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因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6、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或其他履职不当的情形。
7、律师事务所或指派的律师团队中的律师履职期间从事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的。
8、律师事务所或指派的律师团队中的律师履职期间受到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或纪律处分等,不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
9、律师事务所或指派的律师团队中的律师履职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依法应予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其它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7日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事务所名称 | 成立时间 | ||||
律所律师数量 | 住所 | ||||
联系方式 | 电 话 | ||||
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 | |||||
具体联系人员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律所及指派的律师获表彰情况 | |||||
指派律师团队基本情况 (需填写律师团队律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擅长领域,工作简历,实务经验、获奖情况、是否被纳入法律顾问智库、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近2年代理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情况等。) | |||||
主要负责律师 | |||||
承办律师 | |||||
辅助人员 | |||||
律所承诺及 确认盖章 | (在此栏还需承诺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团队,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或纪律处分,未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除了报名表外,还应提交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汇总表和判决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