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宝安购物节开幕式承办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区定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举办“2018宝安购物节”。为切实做好购物节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年度购物节开幕式承办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1.业务范围含舞台搭建、文化活动执行和策划等内容。
2.注册地在深圳,注册时间超过3年;
3.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
4.具备政府注册供应商资格;
5.提供近三年内承办同类活动相关案例5个以上;
6.有承办过区级以上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的大型活动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经费
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作内容
负责承办购物节开幕式活动,组织全区各大商家共同参与,在开幕式上对宝安区重点商场进行展示、推介,介绍各大商场的经营业态、特色品牌、促销活动等;举办1场文化艺术表演,聚集人气,吸引客流;隆重举行购物节的启动仪式,营造浓厚的购物节氛围。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场地租赁(场地由区经促局指定);
2.搭建舞台、现场布置;
3.活动编排(包括商家展示推介、文艺表演、启动仪式等);
4.商家邀请、消费者组织。
四、响应有效时间:公告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12:00止。
五、响应要求:请于响应有效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bawlswk@baoan.gov.cn。响应文件的内容应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情况介绍;
3.资格要求中的有关案例、证明材料;
4.开幕式活动策划方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具有创意和吸引力(包括舞台搭建、现场布置、商家展示方式、活动编排等);
5.报价文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说明
1.未在有效响应期间响应、未发送至公告邮箱、不满足参与要求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响应。
2.所有有效响应将根据企业的经营面积、场地情况、销售情况、活动方案、经费预算等方面情况,按照宝安区经促局有关采购管理办法确定主会场备选单位。
3.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所有。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宝安区新安二楼海关大楼807室。
联系人:范***,电话:27660420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