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佛山供电局和林秀梅等三人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获得表彰
2016年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次会议上,高明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广东电网佛山供电局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佛山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再勋、禅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林秀梅、顺德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饶学军等三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在六五期间,我市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促发展为宗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六五”普法期间,市、区、镇三级投入普法专项经费(仅指市、区司法局和各镇街司法所普法专项经费)3490万元,各地、各部门累计组织法治讲座12900余场,发放各类法律读本480余万册,制作法制宣传挂图80余万张;创建普法网站47个、普法刊物304个、普法微信、微博106个,在电视、广播、报刊开辟法治类栏目135个,建立户外普法广告牌2400多个、电子显示屏9000多个、法治宣传栏4600多个,建设法治公园16个、法治文化广场13个、法治文化长廊36个;组建法治文艺团体10个、普法讲师团67个,人数达800多人,吸纳普法志愿者5100多人。
“六五”普法期间,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南海、顺德、三水区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禅城南庄镇紫南村、南海桂城街道叠北社区、顺德容桂街道马冈村、高明荷城街道中山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国税局、市供电局、禅城区兆祥法治文化公园等6个单位被评为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