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特色小城镇建设精品村庄整治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将实行动态***督查考核
为有力推进全县特色小城镇建设、精品村庄整治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纳雍县对特色小城镇建设、精品村庄整治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将实行动态***督查考核。动态***督查考核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实绩考核办、县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新农办组建督查考核组进行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时间原则上每月督查一次,月初下发督查考核通知,月底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督查考核内容为生态文明家园及“五园新村”建设情况等,特色小城镇建设和精品村庄整治情况(乡镇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乡镇规划编制情况、乡镇资金筹措情况、工程启动实施和进展情况等),县直职能部门的指导情况,县直帮扶部门的到位情况。督查考核将采取分组进行。督查考核方式有听取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工作完成情况实地查看,进一步核实印证。综合分析,检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要认真查找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并进行反馈。考核奖惩,根据督查考核情况一月一通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任务不达标、工作措施不力、不作为不到位,有关责任人履职不好、执行力不强、落实力不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启动预警、严肃问责或提出组织处理建议。根据督查考核情况,严格对照考核标准进行量分,经督查考核组、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报县实绩考核办记入各单位领导班子2011年度动态***考核得分。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被考核乡镇和单位严禁弄虚作假,对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