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不动产籍管理处赴光明管理局调研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
11月17日下午,市规划国土委不动产籍管理处付群波处长率测绘大队和发展研究中心一行赴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调研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并在管理局215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羊向东副局长,李景新副总师,用地科、更新整备科、地质与数据科相关负责人,以及深圳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参加了座谈。
会上,首先由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简要汇报了光明新区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的有关情况。一是制定了光明新区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二是选取了光明街道3.5平方公里范围作为2016年地籍调查的工作范围,涉及东周社区、翠湖社区、光明社区、碧眼社区等社区。三是根据市调查登记办的统一部署,分别于2016年7月、8月组织新区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0人,参加了深圳市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第1期培训和第4期培训。四是组织内外业单位全面进场开展工作,并已完成前期清查内业工作,以及建筑物调查等外业工作。
随后,会议听取了测绘大队关于光明新区前期清查内业工作的汇报,并就目前地籍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参会的各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最后,付群波处长作了总结性讲话,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区调查登记办要落实工作协同机制,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是管理局、内外业单位要进一步熟悉地籍调查的相关规程,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切实保证地籍调查的工作质量。四是在地籍调查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做好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和外业调查的安全生产工作。五是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市调查登记办汇报新区的地籍调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