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函
尊敬的陈宗贵委员:
您好!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屏山县城步行街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的建议》(第1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3月起,我局联合县公安交管部门,组成了联合行动组,启动了县城步行街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禁止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残障人士、婴幼儿辅助工具除外)驶入或停放步行街,对违规驶入、占道乱停乱放经劝导拒不履行整改的车辆进行了集中拖走暂扣处理。行动以来,共暂扣处理违规乱停车辆50余辆,劝导教育80余人次。二是完善了步行街阻车设备,在保障消防及残障人士通行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摆放阻车球,增设了阻车金属挡架,设置了禁止驶入警示标识牌。三是加强了日常巡查检查,对步行街各入口处加大巡查力度,违规驶入、停放的车辆一经发现,立即劝离,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暂扣处理。专项行动正持续长期推进中。
经过专项治理,现步行街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和改善。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定点值守与巡查相结合,落实长效管理,做到乱停乱放问题无“反弹”,不“回潮”。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朱小平,联系电话:135****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