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开展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该《条例》,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该《条例》的认知度,3月27日上午,香洲区在柠溪文化广场开展《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各镇街也于当天在各自辖区开展专项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由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翠香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主办,社区法律顾问和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积极参与了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以“规范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 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律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生动活泼地宣传了《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更是把活动推向高潮,现场活动气氛热烈。区级以及各镇街的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宪法》、《民法总则》、《人民调解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宣传资料2万多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期,香洲区通过开展“五个一”行动,深入宣传《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一是开展一次新媒体集中普法宣传。“香洲司法”、“珠海香洲”微信公众号近期不断加大对《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的宣传力度。二是开展一次社区各类平台的集中宣传。通过社区居民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LED屏等方式开展《条例》的集中宣传。三是开展一次“旅游条例知识进社区”活动。香洲区“法律顾问进村(居)”项目的社区律师在社区开展法治讲座,采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向社区群众宣传该条例。四是开展一次电台普法宣传。依托珠海广播电台“法治香洲”栏目,嘉宾就《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通过电波与听众进行交流。五是开展一次《条例》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各镇、街道就《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均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宣传活动。
《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在推动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该《条例》的实施为珠海市规范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相应规定。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形成共识:规范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是旅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规范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广大市民对规范住宅小区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管理工作的了解,突出了对住宅小区经营民宿的条件和处罚措施等内容的宣传,为促进香洲旅游发展,将珠海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游客集散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