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品位中低微超微碳铬铁合金生产项目
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高品位中、低微、超微碳铬铁合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高品位中、低微、超微碳铬铁合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兴化市荻垛镇工业园区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金额195万元,占总投资的2.4%
占地面积:10000 m2(约15亩),其中绿化面积约320m2,绿化率为3.2%
工作时数:24小时/天,年操作时间为330天,全年工作时数为7920小时/年
职工人数:全厂定员20人
拟建成日期:2016年12月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663.6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清下水排放量为660 m3/a,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本项目西侧小河。
废气:原料制砖工序产生的卸料废气G1和真空脱碳工序产生的脱碳废气G2。
固废:废滤网S1;废包装材料S2;废机油S3;员工的生活垃圾S4等。
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器、风机、空压机、循环冷却塔、制氮机、各类泵、烘干机、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治理
(1)废水防治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663.6m3/a。本项目设置1座20m3的化粪池,可容纳10天的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是可行的。此外,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清下水排放量为660 m3/a,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本项目西侧小河。
(2)废气防治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制砖工序产生的卸料废气G1和真空脱碳工序产生的脱碳废气G2。
①卸料粉尘G1
原料制砖工序产生的卸料废气G1主要为将原辅料卸入搅拌器时产生的粉尘,成分主要为高碳铬铁合金(FeCr55C800)、脱碳剂(Fe2O3)、粘合剂(黄糊精)及催化剂(Na2CO3)。本项目搅拌器为加盖设备,设置的直径30cm的可开闭卸料口和出气口均在卸料时开启,卸料结束后关闭。通过在搅拌器出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并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可去除99%的粉尘,剩余粉尘通过一根高30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收集得到的粉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②脱碳废气G2
真空脱碳工序产生废气主要为脱碳过程中产生的CO,以及原料砖表面粘合不牢固的高碳铬铁合金、Fe2O3粉尘。上述废气由真空泵抽出,经200目滤网过滤,可去除80%的粉尘,剩余粉尘与CO一同通过一根高45m,内径0.8m的排气筒排放。收集得到的粉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3)固废防治治理
拟建项目按照《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指南》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他一般固废也均得到妥善处理。
(4)噪声防治治理
降噪措施主要有隔声、减震以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对照国家和地方产业指导目录,本项目为高品位中、低微、超微碳铬铁合金生产项目,年产量2万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禁止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拟建项目沿用现有项目先进工艺设备以及生产控制技术,废气排放均低于国家标准,在能耗、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及污染控制措施方面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拟建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环境质量不下降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6、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品位中、低微、超微碳铬铁合金生产项目采用先进生产技术、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本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是否了解?
2、您对您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您认为您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何种?
4、您认为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何种?
5、您是否对项目的污染控制和治理有信心。
6、您认为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7、您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奥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523-83688129
E-Mail:676638919@qq.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025-86599056
E-Mail:qjchongcao@126.com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