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我市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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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210号)精神,自2018年2月1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的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240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1400元。其中,对工业建设项目中非生产性建筑按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6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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