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C20218旧车辆处置
粤C20218旧车辆处置
招标编号:CL12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对珠海经济特区香洲长隆发展总公司(简称:长隆公司)的粤C20218旧车辆 所有权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注册日期 | 交易底价 | 报价幅度 | 交易保证金 |
2130001 | 粤C20218旧车辆 | 2000年4月6日 | 6000元 | 200元/次 | 6000元 |
二、竞买人准入条件
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竞价 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六款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登记
第一步:现场勘查及初审
1、现场勘查
长隆公司组织意向竞买人进行现场勘查, 时间为 2016年 7月4日至7月 11日,上午09:00- 11:30,下午 2:30- 5:00(意向竞买人请提前联系公司)。
2、初审
意向竞买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2016 年 7月 4日至 2016年 7月 11 日,上午09:00- 11:30,下午 2:30- 4:00到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步:缴纳保证金
初审通过的竞买人在2016 年 7月 11 日 17 点 00分前,按以下方式向 公司缴纳保证金,逾期无效。
以现金方式支付
备注: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2130001(资产编号);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第三步:资格复核
1、复核
初审通过的竞买人应于 2016 年 7月12 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携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中心在受理后当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单》。
2、竞买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个人 | 1、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初审通知书(原件); 3、公开发布的交易信息要求提供的材料; 4、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6、境外个人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台湾地区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个人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单位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初审通知书(原件); 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交易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份,验原件); 5、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境外组织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台湾组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组织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7、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五、公告日期
本招租公告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4 日 至 2016年 7月 11 日。
六、竞价会事宜:
1、时间: 2016 年 7 月 13 日 10点 00分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新溪路26号)
联系电话:8600282 传真号码:8600381
敬请业主单位、监督人员、竞价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场签到,多谢合作。
七、其它信息
1、车辆以现状转让,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经管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经管中心的交易规则;
2、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业主方与竞得方自行办理,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并承担车辆违章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4、车辆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长隆公司给予协助,办理过程所产生的风险由竞得人自理,因竞得人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成交价款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交易底价不包含更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车辆交接时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8、长隆公司在竞得人付清交易价款并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移交手续,移交的车辆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长隆公司不保证移交的车辆无瑕疵,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车辆;
9、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长隆公司 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10、若竞得人在中标后,因违约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长隆公司签订合同,长隆公司有权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1、温馨提示:竞得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标准过户,车辆因竞得人个人原因过不了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市车管部门对二手车上牌过户的相关规定:①从2015年11月14日起,非珠海市户籍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②需提供珠海市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车主1年以上社保证明三者中的任一证明;③标的车辆均属于珠海市,只限于本市市内上牌过户。
八、物业单位联系方式
公 司:珠海经济特区香洲长隆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吴万全
联系电话:138****2973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