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镇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近年来,随着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对健康卫生以及健康权益保障也有了更高期待。为此,刁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卓有成效,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食品药品监管站、工商所、派出所、农委、教委、卫生院、粮所、兽医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明确各村会计和种养大户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市、镇人大代表视察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学校、餐饮业等食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等专项整治,加强食品源头监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瘦肉精、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查清缴问题奶粉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突出抓好中高考、“五一”、“仲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全镇食品安全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三是规范行为,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食品监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村信息员与监管部门的联动作用,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把阶段性整治转变为经常性工作。建立食品监管责任追究机制,镇、办事处、村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真正把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应对、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因处置不当、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经济的正常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政府的形象威望。因此,镇、村作为国家政权基础,必须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农委、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灵敏、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二是宣传培训并举,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利用传单、标语、展览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逐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业主的教育培训,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三是构建信息平台,提高检验检测水平。针对当前食品监管能力不足的现状,增加监管人员和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食品监管网络,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添置必要的食品检验检测先进设备,改善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做到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监管打击力度。针对假冒伪劣产品开始向农村转移的现状,积极围绕集贸市场、校园周边、餐饮业等重点环节,米、面、油、酒、肉、豆制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治理。探索建立食品公示制度,提示、告知和引导广大群众认清假冒伪劣食品,购买放心食品。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加大对“三小”(小饮食店、小作坊、小摊点)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健全社会监督,营造支持参与氛围。在目前监管部门监督力量和监管手段有限,短时间内无法有效改善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镇、办事处、村三级信访综治网络、产业协会等组织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延伸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六是完善防控网络,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完善村级食品安全防控网络,在村级设立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不断延伸食品安全工作触角,及时采集、整合、上报社会信息,全面了解群众需求,掌控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动态,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