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市2018年教育工作发展概况,明确2018年我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和思路,增强社会公众对教育事业的了解,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我市教育工作不断发展,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87号)的有关要求,现发布《珠海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一、当前教育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2017—2018学年度,全市共有幼儿园319所,在园幼儿77854人;中小学校196所,在校生252475人(其中小学122所,在校生162238人;初中54所,在校生60246人;普通高中20所,在校生29991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3所,在校生28311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472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30870人,其中专任教师22904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99%、99.96%、99.44%。共有高校10所,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超13万人,研究生近2000人(其中博士生250多人),专任教师6500多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2500多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104.46%,小学阶段毛入学率为110.6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7.1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18.7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3.5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6.60%,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93.33%,普职在校生比51:49。
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与人民群众对享受更优质教育的新期待,与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之间、公民办学校之间均不同程度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占比偏低;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优质初中学校不多;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发展和高等教育服务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充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不能完全适应于人民群众对办公平且有质量教育的需求,不能完全适应于珠海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不能完全适应于市委市政府对珠海教育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的期待。
二、上一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及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着力开展“五进”工作,确保全市教育工作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开展。召开了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完善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展示先锋形象;引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立了局机关党委、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市一中等10个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大力推进全市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
编制发布了《珠海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教育发展的目标、工作任务及改革措施。组织开展了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教师队伍建设和民办教育调研等系列带根本性的改革调研,研究制定珠海市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新一轮“强师工程”行动计划、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市教育局调整优化了部分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将原市教育局审批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除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外)的年检、变更登记等事项下放所属区教育局办理,目前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6项、公共服务事项32项。深化管办评分离,委托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对我市现行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成2014—2016年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
(三)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进一步推进。
一是努力扩大学位供给。积极推进市民生实事12所中小学校建设,已完成4所学校建设,其中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礼和小学已招生,其余8所学校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金湾一中(省实珠海金湾学校)建设全面竣工。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建设的珠海中学项目已于10月底举行开工仪式。二是大力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发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组织起草《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市民生实事,推动各区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对207所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2万元/年/班的标准给予奖励;指导各区全面完成对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给予1500元/人/年的资助工作。积极推进幼儿园上等级,2017年分别有2所、7所幼儿园被评为省一级、市一级幼儿园,全市现有省、市一级幼儿园125所。新成立香洲区教育幼儿园、南山幼儿园2个一体化发展联盟,8所省一级公办幼儿园分别带动5所区内相对薄弱或新办幼儿园的发展。公办属性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5%,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1.5%。三是切实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在广泛调研论证和充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制定义务教育招生细则,圆满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2017年全市小学阶段公办学校计划招生22102人,报名27913人,录取22058人,学位增长14.3%;初中阶段公办学校计划招生18445人,报名212***人,录取18465人,学位增长4.4%;全市公办小学积分入学报名人员录取率为61.2%,初中为76.1%,较好保障了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扎实开展中小学办学联盟各项工作。2017年1亿元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师支教、特色项目培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提升。四是大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定》,深化课程与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应对新高考制度改革,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调研,为研究出台我市适应新高考制度改革的有效措施奠定基础。充分挖掘潜力,增加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位400余个,满足人民群众对就读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需求。2017年共有17612人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17195人,录取率为97.63%,其中普通高中录取10156人,中职学校录取7039人;共有3363名随迁子女符合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其中839人被录取,占指标生录取总数的24.63%。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金湾一中(省实珠海金湾学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市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举办普通高中(珠海中学)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稳妥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工作,内地民族班办学质量不断提高。起草《珠海市购买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更好满足高中公办学位不断增长的需求。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12971人(含随迁子女905人),共有10712人(含新疆班128人)被普通高校录取,比上年增加843人,增长8.3%。五是加快发展特殊教育。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第二批20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基本建成,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各区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将其纳入送教***工作计划。联合UIC举办自闭症学生课堂管理讲座,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技能。六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市理工学校成为省的试点学校。成立了中职研究性工作室,从校园文化、产学研、德育、教学、校企合作等方面做强中职教育。中职学生在国家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3个项目5名学生获国家级二等奖,22名学生获省级一等奖。大力推进中高职衔接的办学模式,市一职校等6所学校“三二分段”招生人数达2165人。七是着力提升高校创新驱动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中山大学“天琴计划”基建工程、配套项目建设以及暨南大学创新科技园建设。助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转型升级,省政府、珠海市政府和北京师范大学于8月底签订协议,三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有关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与中山大学签署进一步加强新型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将汇聚粤港澳以及其他国际国内优势资源,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建设国际高水平核科学、深空、深海、深地和电子信息等创新集群,新型战略合作项目动工仪式于10月27日举行。大力支持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等5所高校与市政府联合申报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促进了高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开展了珠海特聘学者、珠海市优势学科、珠海市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珠海市协同创新中心等四大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各项目绝大部分总体进展良好,对推动和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及珠海创新驱动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了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中华经典诵读、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出年度“十佳美德少年”、***名“最美珠海少年”。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出第一届珠海市文明校园16所,2所学校被评为全省文明校园,香洲区杨匏安纪念学校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了田径、游泳、羽毛球、武术、健美操等10余项目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工作,构建了从幼儿园到高校的五级校园足球常态化竞赛体系,新创建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22所、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26所,推荐香洲区申报广东省校园足球试点区。加强学校艺术工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了第29届珠海市青少儿艺术花会。加强中小学特色教育,2017年共评选出41个特色项目培育对象,验收30个特色项目。科技教育硕果累累,我市学生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1项,市一中学生李晨天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积极推进环境教育,市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继续推进教育系统“逐梦100”团建项目和中小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第三批35所中小学校与高校结对共建,召开2017年项目推进会,评出9所优秀结对学校及一批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二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开展“我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廖秋玲等21名师被评为年度“我喜爱的老师”,推荐叶芬等3名教师参加“广东最美教师”评选。积极推进名师队伍建设,遴选推荐省特支计划名师、名校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2名,其中文园中学宋朝华拟评选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扎实做好学校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等工作,调整和增补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向省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3名,全年共有785人申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万多名中小学在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注册。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圆满完成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高中教师职务培训、第25期中学新任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园长培训、班主任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三是加强教科研工作。各学科的常规教研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教研方式,常规教研取得新发展。圆满完成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和德育质量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和分析。落实和推进学科教研基地活动,市教研中心学科教研员每月两次以上赴学科基地开展教研指导活动。加强对西部地区学校教师的指导和帮扶,带动西部地区教师业务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高中数学应用与创新活动、化学实验创新成果大赛、中小学实验教学课课活动等学科竞赛活动,为教师业务提升搭建平台。在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全市1万多名教师“晒课”近2万节,“晒课”率为195%,居全省第一;共获省级优课455节,其中313节获推荐参评部级优课,占全省1/6。创新教研模式,组织开展多学科联动课堂观察系列主题研究活动,大力推进“同课同构”新型教研模式,有效促进了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课题研究,立项珠海市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课题152项、微课题270项,推荐2017年度珠海市科技计划(教育类)项目15项,向省推荐2018年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0项。评出首批40门珠海市中小学校本精品课程,丰富了中小学教育内涵,增加了课程的选择性,满足了学生个性化的多元成长需求。在省教育厅四年举办一次的基础教育成果奖评比中,我市获奖率为50%,远高于省平均30%的获奖率,一等奖获奖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举办三期“珠海教育大讲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展高端学术讲座,拓展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的视野。四是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继续完善全市教育网络体系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西部地区硬件资源配置、网络改造和提速,构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信息环境。积极推进云计算、4G技术、移动终端网络教学、视频教学、电子书包等教学研究、应用和服务。深入推进“粤教云”项目和智慧校园建设,完成了2016年30所“粤教云”应用学校建设,2017年新建30所“粤教云”应用学校,验收了5所高中“智慧课堂”电子书包实验班项目。加强创客教育,首批25个青少年创客教育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确定了第二批13个青少年创客教育基地,珠海入选为十佳广东中小学创新创客教育实验园。五是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市教育局与香港保良局签订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备忘录、与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签订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建立定期互访制度。2017年,珠港新缔结了6对姐妹学校。教育部姊妹学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在珠海召开。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友好城市朴茨茅斯市朴茨茅斯大学就两校短期交流与长期合作项目进行多次深入沟通,签署了备忘录。继续推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开展3+1双学士学位项目、林奈·帕尔蒙国际交流项目、硕士项目,开展了第八轮教师和学生交换项目,截至目前,学校已选派156人赴瑞典耶夫勒大学交流学习。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选派16名学生赴韩国水原大学公费留学半年;招收韩国水原大学的16名学生来学校留学半年。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市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拟进一步在科研和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2017年11月,横琴“创新方”项目与哈罗国际(中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礼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携手合作,筹建由哈罗国际(中国)管理的横琴礼德学校。
(五)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教育费附加分配办法、项目支出管理办法、财务及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预算执行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机关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中小学招生政策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通讯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珠海特区教育”自2017年5月开通以来,总用户数达33万,总阅读量达500余万次。深入推进依法治校,2017年成功创建4所学校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6所依法治校达标校。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展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情况、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德体美育等课程开课情况、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幼儿园办园行为等10余项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健全教育系统学法制度,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全面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二是全面加强安全稳定工作。举办了珠海市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约200多人参加了观摩。推荐市实验中学等15所中小学(幼儿园)参加"省安全文明校园"评选,全市"平安校园"覆盖比例达100%。三是认真做好助学帮扶工作。成立了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全年约有24.14万名学生享受中小学12年免费教育,财政补贴3.71亿元,其中免费义务教育21.29万人,财政补贴3.21亿元。切实做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工作,2017年共对150名考上大学的贫困生(本科72人、专科78人)资助134.4万元,对90名本市户籍高校在校生资助27万元。全面开展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区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公司签订生源地信用贷款三方协议,有序开展贷款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对高州市禾田村、军屯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启动新一轮对口帮扶阳江教育工作,推动百家学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开展教研员跟岗、骨干教师交流、珠海名师巡讲、教育统计培训等四项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对口帮扶云南怒江州教育工作,设立了4个“珠海班”,派出支教教师26人次,珠海9所学校(高中3所、初中2所、小学4所)与怒江中小学结对帮扶;完成了怒江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珠海培训班、怒江州中小学骨干教师珠海培训班各2期,培训了40名校长(园长)、129名骨干教师;帮扶怒江州职教中心进行专业建设,开展“1+2”分段培养方式合作办学,第一批56名学生已到珠海技师学院学习;建立教育信息化对口帮扶合作,向怒江州113所已接通宽带网络的学校输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送出优质课120多节,同课异构40多节。选派2名教师赴西藏林芝地区支教,选派8名教师赴广东揭西县支教;香洲区选派21名中小学教师赴市内西部(海岛)地区支教,同时接收10位教师跟岗学习,显著提高了受援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发布《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18〕16号),2018年起我市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和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可实施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各校5%招生计划以内。通过开展自主招生,建立多元录取途径,为广大考生提供多元发展机会,满足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学生的升学需求,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同时,扩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办学积极性;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学校办学特色,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
四、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学习调研出真招”年,聚焦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聚焦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聚焦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打好学前教育发展攻坚战,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城乡区域均衡、质量优质高位、群众满意认可”的格局,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从严治党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在教育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一次主题读书学习活动、一期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组织一轮专题督导检查。
2.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2018年定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建立高校信息联动机制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思想动态。
3.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标准化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及属地归口管理高校党建工作。举办党支部书记、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专项督查和验收。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完善干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锻造有情怀、有本领、有担当的教育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梳理廉政建设风险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全面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5.加强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确定2018年度市教育局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调研课题,落实调研责任和任务,按时提交调研成果,为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6.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珠海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督促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珠海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我市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7.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教师和岗位聘任改革,研究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和数量性缺编的政策措施,会同编制部门研究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问题。研究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实施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优化中小学师资配置。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发放校长职级津贴。
8.完善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研究起草《珠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做好阳光分班工作。适度调整中考招生政策。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在我市参加中考、高考工作,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快推进教育考试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为考生提供便捷考试服务。
9.强化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积极筹备开展省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市对区政府教育现代化水平考核工作。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加大对督学的培训力度。开展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区)调研,提升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春、秋季开学检查等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依托教研部门专业力量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健全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和激励机制。
(三)以优化教育结构为重点,全面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0.持续增加学位供给。督促各区加大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力度,增加公办学位供给。认真落实市十件民生实事,督促各区建成香洲区梅华幼儿园、香洲区TOD小镇幼儿园、高新区第三幼儿园,移交斗门区时代香海花园三期小区配套幼儿园、高新区远大美域小区配套幼儿园,航空新城幼儿园开园,开工建设横琴新区综合服务区幼儿园、高栏港区南水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督促各区按省的要求及时编制2018—2022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完善金湾一中设施设备配备,2018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加快推进珠海中学建设。
11.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大力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制定实施《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研究出台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验收移交和使用的措施。督促各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奖补工作,到2018年底全市公办属性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鼓励支持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等级,提高规范化幼儿园比例,扩大等级幼儿园数量。推进幼儿园一体化发展联盟各项工作的落实,抓特色项目建设,促进幼儿园特色发展。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省级实验区、实验园及市级实验园各项主题实验活动的开展。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到年底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75%以上。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排查治理。
12.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制定《珠海市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健全义务教育一体化先发展机制,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教育差距。建立中小学办学联盟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做实办学联盟工作。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3.努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17版)》,研究制订《珠海市普通高中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新高考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与新高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立高校与高中联系的工作机制,引进华中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模式,合作举办普通高中(珠海中学)。加强普通高中联盟管理工作,创新学校间的交流方式,规范联盟运行机制,推动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对新疆班、西藏班的协调、指导,稳妥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工作,切实提高内地民族班教育教学质量。
14.扶持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落实《***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珠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细则》,依法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强化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出台《珠海市购买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规范我市购买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学位工作。
15.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制定实施《珠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组织开展送教***,加强医教结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市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帮扶。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指导各区加大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力度。继续开展融合教育培训。
1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适应产业发展需求,调整职业学校专业。完善中高职衔接培养机制,2018年中高职一体化招生规模达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15%以上。做好中职学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精准对接,构建教学与生产密切衔接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组织中职学校积极参加国家、省、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继续举办珠海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
17.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推动我市与中山大学新型战略合作协议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协调推进“天琴计划”基建项目建设。做好暨南大学创新科技园建设的服务协调,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推动北师大珠海分校转型发展。做好“四大项目”第二年度考核工作。
18.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十三五”期间珠海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2016—2020年)》。充分利用珠海社区大学和职业院校资源,加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社区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设一批高素质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继续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四)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19.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进网络、进学生社区,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五进”征文活动。全面推进校园主题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开展文明校园等评选活动。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校社会服务项目和学生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教育系统“逐梦100”团建项目,增加10所中小学校与高校结对开展共建合作。推动家庭教育科学发展,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0.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出台《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全面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全面实施《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意见》,健全校园足球推进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慢性病(传染病和非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消除C级食堂,推进A级食堂建设,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青少年艺术花会等活动。加强学校绿色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多形式多途径组织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继续评选一批特色项目,促进中小学特色发展。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参加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
21.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出台《珠海市新一轮“强师工程”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启动新一轮“强师工程”。研究制定《珠海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考核制度,研究出台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教师行为规范,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合理的学校评价体系,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实施“教师队伍优化计划”,鼓励中小学校未达本科学历且教龄满30年的专任教师离岗退养。实施“名师引领行动计划”,加强名师队伍建设,开展第五批市名师、骨干教师评选,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带动全市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建立教师资源库,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出台临聘教师管理办法,提高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育人环境。
22.切实加强教科研工作。成立珠海市教育研究院。推进“互联网+教学”研究,高质量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对全市20所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指导各区和直属学校抓好常规教学,通过听课评课、名师巡讲等方式,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教学帮扶力度。通过公开课评课交流、同课异构等方式,加强不同学段教师间的交流,促进高中与初中、初中与小学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上的衔接与融合的工作。全面调研全市中小学师生应用数字教育资源情况,编制《珠海市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白皮书》,提高数字教育资源的应用效果。召开珠海市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推介会,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加强校本精品课程建设、考核,促进学校特色课程开发与应用。制定珠海市教育科研三年规划,完善课题研究相关制度,加强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23.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新增20间“粤教云”课室,重点打造“粤教云”样板学校,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先进的云技术,构建新型教学环境,形成云环境下的教学创新应用模式。在“粤教云”应用学校开展教师专用移动终端普及工作,教师和学生的实时双向互动,实现移动教学。新建3所“醍摩豆”试点学校,系统开展互动教学、个性化教学、探索式学习等智慧教育探索实践。完善创客教育基础设施,充实创客教育内容,丰富创客教育实践载体。评选创客教育优秀学校,举办珠海市首届中小学生创客大赛,推广创客教育经验。
24.深化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化珠港澳台基础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中小学校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优质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推进与美国、德国等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开展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利用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的资源和优势,推动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做好教育涉外监管工作。
(五)以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目的,全面加强服务保障能力
2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落实科室职能,严格按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工作。健全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做好重要教育政策解读。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达标校创建工作,到年底60%的中小学完成创建任务。健全教育系统学法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26.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工作效能。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提升教育系统督查督办事项执行率,确保上级和本局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网、官方微博、微信的作用,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加强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和对直属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推动教育系统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27.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制订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继续设立促进西部地区教育均等化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购置设施设备。
28.做好助学帮扶工作。做好中小学12年免费教育、贫困生资助、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的人数核定及资金拨付工作。全面推进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真做好对高州市禾田村、军屯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对口帮扶广东阳江、云南怒江和西藏林芝等地教育帮扶工作。
29.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开展学校安全状况,特别是校园暴力与欺凌调研。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维稳责任制,深入排查校园矛盾纠纷,逐步将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建设、消防维护保养、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测等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以保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推动“421”护校工程,筑牢责任防护网、思想防护网、安全防护网、立体式防护网;积极试行上下学期间学区民警就近在校园周边值勤机制,逐步建立涉学校涉学生警情即时通报和定期研判机制;抓好一个应急演练。加强校车管理,新建珠海市校车管理系统,2018年秋季开学投入试运行。加强防溺水、禁毒、消防、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相关任务工作台帐见***《珠海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任务分解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林日团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教育局白皮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18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计划及我局按照法定职能开展的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科学制定各项任务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认真组织抓紧落实。
(二)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发展合力。2018年的部分工作,特别是学校建设项目涉及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和部分高校,相关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对照各项任务的工作安排,把握工作进度,及时抓好落实,并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工作督办制度,办公室每月督促填报市行政执行力电子监察系统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局长办公会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难以解决或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