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财政支出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有效地落实市人大关于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经费项目均要进行绩效评价及市领导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开展财政支出检查的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印发
一、统一认识,强化绩效观念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开展的自评工作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高度来认识自评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树立绩效观念,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逐步形成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绩效评价系统。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开拓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自评工作:由分管负责人组织领导本部门(单位)的自评工作,并安排本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及业务骨干负责落实具体的自评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质量
(一)尽快布置和培训。各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下属单位。主管部门在开展本部门自评工作的同时,负责组织并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自评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全面领会和掌握自评政策、业务及具体操作要求,并及早做好项目(用款)单位的培训,积极指导项目(用款)单位开展自评工作。各项目(用款)单位要按规定严格统计和确定自评项目,并按照项目经费申请的既定标准或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开展自评工作。
(二)认真分析基础数据资料,加大审核工作力度。各主管部门对项目(用款)单位报送的自评资料要及时组织审查,认真核实、分析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符合工作要求和项目(用款)的实际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同时,各单位要保证基础表格数据与自评资料核对一致,文字材料与电子版本内容相同,并对自评工作进行总结,将自评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备查。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自评资料,对有关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加强沟通,及时完整报送自评资料。各部门(单位)在自评工作中要加强与我局联系、配合和沟通,确保自评工作规范、有序、顺利推进。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及时报送自评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自评项目并报送项目清单。2006年度财政支出自评的实施范围:一是市本级2006年度财政性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经费项目;二是市本级财政性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跨年度经费项目。
各部门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组织本部门开展清理,列出应纳入2006年度(含跨年度)自评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政支出经费项目清单(***1),并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在2007年6月15日前以正式件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各部门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
(二)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各部门(单位)经过认真清理,对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政支出经费项目,应尽快确定本部门(单位)自评工作负责人,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我局联络、沟通。各部门(单位)应将自评小组成员名单(含自评工作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联络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信息)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7年6月15日前以正式件统一报我局备案。
(三)开展自评工作并报送有关自评资料。各部门(单位)确定纳入自评范围的经费项目并成立了自评小组后,应尽快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避免出现无法按时完成自评工作的现象。自评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应认真总结并按照我局的有关要求向其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自评资料。各主管部门将自评资料汇总后于2007年7月10日前以正式件统一报我局,同时,将相关自评资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szfb814@163.com(有关文件可在我局网站www.szfb.gov.cn上的“通知公告”栏中)。
(四)自评资料清单。
各部门(单位)自评工作结束后,应向我局报送以下自评资料:
1.项目(用款)单位自评报告表(***2、3);
2.项目(用款)单位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报告(***5);
自评报告应该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情况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3.主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汇总表(***4);
4.主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报告(汇总本部门情况,***5);
5.需与自评资料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1)项目立项评审材料(包括项目预算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评审材料、项目合同书等);
(2)项目预算(计划)批复文件;
(3)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验收报告);
(4)相关的业务、财务管理办法、制度等;
(5)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说明材料;
(6)项目经费到位证明(复印件);
(7)与绩效考评指标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做好重点绩效评价的准备工作。
自评工作结束后,我局将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其中,不组织自评工作或自评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未按时报送资料及资料报送不完整的项目,将自动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同时,一次性支付的重大财政经费项目也将被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含500万元以下的经费项目)。被确定为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单位,应按照我局要求,积极配合,保证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果应用
(一)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评或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的监督,体现和增强公共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我局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和财政收支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增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问效作用和财政决策信息反馈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王丽、高鸫飞、王雨。电话:83938***2、83938725、83938935。
特此通知。
***:1.2006年度(含跨年度)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政支出经费项目清单
2.项目(用款)单位自评报告表
3.项目(用款)单位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
4.主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汇总表
5.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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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度(跨年度)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政支出经费项目清单.xls
***2:项目(用款)单位自评报告表.xls
***3:项目(用款)单位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doc
***4:主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汇总表.xls
***5: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