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记餐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明记餐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明记生态园养殖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新明记餐饮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新明记餐饮建设项目位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九王庙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8667平方米,主要经营中餐服务,设有300个餐位。项目主体工程为6幢1层简易楼房,包括就餐大厅1个、包房9间、洗手间1间及厨房1间等,厨房设置5个炉头。项目员工20人,在项目内就餐,不在项目内住宿,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污水排放量为21384吨/年。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风机、油烟处理器、空调外机组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动植物油、LAS、总磷各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油烟废气排放口的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的要求。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油脂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7月9日至7月15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