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银行电信业“霸王条款”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岳志强 通讯员 池宇飚)近期,张家口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针对银行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走访了市内数家银行、电信企业,搜集了消费协议、公告等格式条款几十份,经过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研究,最终确认了“向消费者收取‘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费’”、“预存话费不退”等条款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消费者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深恶痛绝的形象化表述。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一般来说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都是市场地位比较强势的一方,由于他们地位的强势,就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直接被排除掉,消费者可能连提出异议的机会都没有。“霸王条款”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更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去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的通知》,针对银行、电信两个行业的“霸王条款”展开了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