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开发区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改革试行方案
为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打造协同发展战略支点,我市近日出台《开发区深化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改革试行方案》。
《方案》包括任务目标、用人管理、薪酬管理和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核心是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快推进开发区管委会向“政府+企业”模式转变。在用人管理方面赋予开发区中层干部任免、享有改革方案制定权、享有按需设岗自主权、享有实施全员竞聘权、享有招聘选择权、享有聘任合同管理权、享有双轨运行管理权、享有其他选聘方式自主权等8项自主权。在薪酬管理方面赋予开发区绩效工资方案建议、聘任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分配方式选择4项自主权。该方案准确把握全省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的界限、尺度、节奏,因地制宜,主动探索、大胆放权,对开发区设岗、任免、竞聘等进行具体政策设计,提出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创新了开发区人事薪酬管理“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