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访谈第十一期解读法律援助政策
撑起公平正义保护伞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是否需要交费,该工作谁负责、谁管理、谁实施、谁监督,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哪些成果?十三五期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在哪些方面11月24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巴中网在线访谈节目《政务访谈》第十一期开播。这次访谈以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邀请市司法局局长黄联学与主持人、网友进行在线访谈,并现场解答主持人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1.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项法律保障
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民生保障措施,法律援助有何含义?
法律援助制度,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救助。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据介绍,我国从1994年开始酝酿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并开始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几个大城市进行试点。***2003年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行政法规。同年,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我市以及各县(区)也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并面向社会公布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电话及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巴中市:082****2348;巴州区:082****2623;恩阳区:082****8181;南江县:082****3652;通江县:082****7181;平昌县:082****2325)。
2.法律援助的运行原则
谁负责、谁管理、谁实施、谁监督
针对法律援助如何运作的问题,黄联学介绍说,***《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
就具体实施和监管而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活动。符合条件的群众向辖区内县级以上司法局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指派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服务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对其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对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补贴。
3.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谁可申请:经济困难、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范围
针对到底什么样的群体可以申请、哪些事项可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黄联学给出答案: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案件应符合法律援助范围。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情形:公民需要代理,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如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13类情形;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等3类情形,以及如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此类情形。
谁不可申请:6种情形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因申请人过错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申请人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如何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
针对向哪里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问题,《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为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等8种主要情形,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同情形,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不同。
公民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主动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黄联学提醒,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法律援助是否需付费
全部免费且质量有保障
《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都有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由政府出资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对受援人来讲,是完全免费的。针对网友彩虹提问申请法律援助是否需要缴费,黄联学介绍说,法律援助机构及案件承办人在办理群众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违规收取费用,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投诉,将严肃处理。(市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82****0120、082****2348)
法律援助完全免费,是否意味着质量无保证?
面对这一疑问,黄联学回应:免费法律援助并不意味着质量无保证。《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质量做了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有钱款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会通过电话回访、庭审旁听、质量评估等措施,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有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访市司法局局长黄联学
在访谈现场,市司法局局长黄联学围绕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在惠民、利民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等话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黄联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自2010年以来,就把法律援助纳入全市民生工程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并逐年增长。黄联学介绍说。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公民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已日益成为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00余件,年均增长20%,受援群众达16.5万人;提供法律咨询超过30万人次,年均增长11.3%,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记者:法律援助是如何兼顾市内市外受援者的?
黄联学:对在外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方面,加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力度。依托川籍在省外执业律师、商会、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北京、上海、宁波等农民工集中务工地建立了驻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在外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调查取证等服务。
市、县(区)目前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专人值班,当面受理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在19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367个村委会、273个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落实了联络员,接受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咨询和转交,逐步实现乡镇建工作站,村(社区)委设联络员,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
记者:在推动法律援助工程中,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黄联学:为让法律援助真正惠及更多困难弱势群众,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结合巴中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便民举措,方便困难弱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在窗口建设方面,积极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在道路和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提供方便;设置法律援助宣传便民资料柜,提供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方便来访群众索取阅读。为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地申请法律援助,公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地址和办公电话,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采取***受理、电话申请、邮寄等服务方式。
简化经济证明审查,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对于特殊困难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持有《低保证》申请法律援助的,免审经济状况证明。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涉及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可先办理后补办审批手续;对重大维稳案件,各工作站可先受理,事后补办案件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一般事项三个工作日内审批,紧急事项,当天受理当天审批、指派;涉及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将涉及医疗纠纷、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相关的、群众需要迫切解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降低援助门槛惠及更多人群
我市十三五期间加大法律援助工作
访谈结束时,黄联学告诉记者,作为一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民生事业,在十三五期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和新举措有:
印发实施意见扩大援助范围
2015年6月24日,***、***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今年6月,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项审定并通过了《四川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正抓紧起草《巴中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持续实施已规定的援助事项基础上,逐步将涉及非侵权和给付类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综合法律援助资源状况、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申请和受理审查、法律援助承办环节等工作制度,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等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
确保每个贫弱群众都打得起官司
为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设,我市将在十三五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精准贫困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
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加强军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在转交申请、核实情况、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环节的协助配合,方便受援人异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快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完善升级,通过应用技术手段,实现热线由模拟接听、手工记录模式升级为智能调度、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12348服务与互联网+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为市民架设一座无障碍、更便捷的沟通桥梁。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逐步降低援助门槛,力求让每个贫弱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的同时,也让法律援助惠及的群体和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