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揭阳市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揭阳市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29日揭阳市人民政府第四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陈东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揭阳市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环卫、工商、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提高公众绿化和环境意识,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在市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法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爱护绿化及其配套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坚持改善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和保护城市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等。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居民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
第八条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35%,绿地率不得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
第九条市区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必须依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搞好绿化。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2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5%。
通过市区规划区的高速公路、城市交通快速干道两侧应当配置绿化,并满足防护和景观要求。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得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不得低于35%。
(三)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35%;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低于30%。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不得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的不得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得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得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得低于05平方米。
(五)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得低于20%。
(六)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得低于40%,并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七)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低于25%。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植物配置要以乔木为主,灌木、花、草合理配置;园林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积极引进适合在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园林植物。
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物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十二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
第十三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管线的边线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与树木保持一定距离,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园林绿化单位承担。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第十五条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湖泊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在设计方案上加盖“绿色图章”,并出具书面意见后,送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城市各类绿地绿化工程施工监督和验收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由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应承担6个月的绿化养护期。绿化养护期满,必须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管理。
第十九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建设和养护园林绿化。
第二十条市区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投资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榕城区人民政府、东山区管委会、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投资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由其指定的部门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标准的,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单位应按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
绿化补偿费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交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1%至5%。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与建设工程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具备绿化条件的建设项目,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简易绿化。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市区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园林绿化和16米以上(含16米)主次干道的绿地,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榕城区人民政府、东山区管委会、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建设的城市园林绿化和辖区内16米以下道路、内街巷的绿地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内的绿化,属居民私有绿地的绿化,由区内居民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四)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等的绿化,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六)沿街单位和个人有保护门前绿化的责任。
(七)铁路、公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破坏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原有绿地的功能和形态。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占用期满后,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损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共绿地内进行各种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与园林绿化发生矛盾时,要事先征求绿地管理单位的意见,相互协商处理。造成相关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市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应当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必须向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应遵守城市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因施工活动而损害城市绿化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恢复或赔偿。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必须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砍伐、迁移二十株(含二十株)以上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十株以下的,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报批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地居民的意见和绿化专家评审论证结论。
经批准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合理补偿。
第二十九条电力、交通运输和电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并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或补偿损失。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砍伐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市区各绿地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
第三十一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及其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在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国家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国家所有,收益归其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属该单位所有。
(四)由集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的树木,属集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三十二条在市区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坟;
(七)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按照规定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绿化赔偿等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市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破坏城市绿化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殴打、谩骂、侮辱、围攻依法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6:59:33重新编辑
龙华镇民治白石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民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水斗河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水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英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龙华村石观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塘西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潭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谭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油松水斗河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赖屋山村三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新围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上岭排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锦鲤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黎光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富民田背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福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盛景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街道福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大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新田村新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福民丹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福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大布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冼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松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疫情通报9月25日山东无新增病例
  2. 宜昌市人社医保相关业务暂停一天
  3. 我市集中收看全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视频会议
  4. 市公交公司开展冬季车辆安全大排查
  5. 印江快速推进茶叶精制加工厂项目
  6. 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专家赵大勇一行来威调研企业对接合作
  7. 关于发放2020年1月份全市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威发改发〔
  8. 宜昌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纠治不正之风严打违法行为
  9. 疫情通报3月14日0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10. 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餐饮示范街区验收工作
  11. 2019年金华市政府人民质量奖结果出炉
  12. 市人社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13. 疫情通报6月27日024时山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14. 宜昌推系列惠民活动助阵中国旅游日
  15. 驿城区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扶贫格局
  16. 我市部署安全生产领域迎大庆保平安工作
  17. 市扶贫办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
  18. 宜昌市强化汛期应急准备80余个工作组开展隐患排查
  19. 市供销社构建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电子商务及信息化服务体系
  20. 市区聚焦三化处置餐厨垃圾
  21. 李跃勇深入驿城区调研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22. 权威发布丨威海市级235项行政许可事项可按告知承诺制办理
  23. 疫情通报6月27日0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4.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25. 威海18个单位获评省体育总会网站信息发布先进单位
  26. 威海市供销社多举措提高为农综合服务能力
  27. 威海市首例疫情防控牺牲公职人员获得红十字捐赠保险赔付金30万元
  28.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召开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汇报会
  29. 我市妙招良策解决企业节后招工难题
  30. 献血也有高科技新玩法
  31. 疫情通报9月24日威海无新增病例
  32. 疫情通报6月26日0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33. 宜昌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中高风险区人员来宜需隔离管控
  34. 李跃勇深入市中心城区实地调研指导义务教育和开学准备工作
  35. 板桥水库开展学习时代楷模主题教育活动
  36. 我市出台教育关爱新规
  37. 西平县凝聚脱贫攻坚人才合力
  38. 遂平县石寨铺镇四举措切实开展无烟乡镇创建工作
  39. 宜昌市全面启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对6方面32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40. 市水利工程局到在建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41. 国家卫健委12月14日新增确诊病例17例其中本土3例
  42. 陈昌旭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43.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隆重开幕
  44. 汝南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5.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46. 威海入围2020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47. 平舆县开展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作风专项检查
  48.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9. 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将全面推行6S管理模式
  50. 西平县加强用工保障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51. 各级各部门集中传达学习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
  52. 思南搭建三个平台培育时代新人
  53. 五一小长假我市旅游市场喜获丰收
  54. 驻马店市税务局举办全市税收业务规范暨决策支持一包落地视频培训
  55. 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努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56. 我市举办助力企业冲击新目标产学研对接活动——走进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57. 我市获得第二批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100万元
  58. 省财政厅调研组莅临汝南调研指导工作
  59. 市政府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
  60. 县委书记深入田间地头调研三夏秸秆禁烧、抢收抢种、抗旱保秋工作
  61. 携手打造东西部扶贫协作典范
  62. 铜仁高新区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63. 寺平研学游成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项目
  64. 上海松江区永丰街道来宜人员须主动申报
  65. 德江四梁八柱构建教育人才大厦
  66. 威海市审计局开展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67. 防疫业务两不误威海仲裁在行动(四)威海仲裁委线下齐心抗疫线上
  68. 我市全力以赴迎接国卫复审
  69. 宜昌公布7处历史文化街区、117处历史文化建筑守护历史印记延续宜昌文脉
  70. 金华网上工会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升
  71. 疫情通报9月23日威海无新增病例
  72. 遂平县三举措管理乡镇公务灶
  73. 疫情通报6月23日024时威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74. 走遍河南的网络安全科技馆巡展活动驻马店站启动
  75. 板桥水库管理局召开2019年金秋助学座谈会
  76. 疫情通报8月17日山东本地无新增济南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77. 上蔡县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扶贫帮扶
  78. 疫情通报2月19日山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79. 宜昌本月起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80. 一季度十百千万竞赛和重点工作晒拼创会议市直单位书面交流材料摘登
  81.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大会精神
  82. 万山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扬帆远航
  83. 我市民营企业家到高校、市直部门挂职座谈会召开
  84. 市人社局开展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
  85. 铜仁市举行新时代文明实践情系苗乡暖冬行动捐赠仪式
  86. 荣成市科技局坚持三个抓好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87. 抢农时备春耕科技特派员忙在春耕田间
  88. 市质监局多措并举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89. 驻马店市审计局积极开展宪法审计法宣传活动
  90. 金华舰纪念邮票折和纪念封发行
  91. 金华尖峰护路队的最强战疫拍档
  92. 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有新途径
  93. 张海波会见泰山保险客人
  94. 宜昌市超60万人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老年人逐渐增多接种点可按需选择
  95. 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抓好驻马店市三农重点工作
  96. 金华公安提质提效减少证明5万余件
  97. 市委统战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98. 市金融工作局组织召开2021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
  99. 9月恢复多条航线三峡机场可直飞33个城市
  100. 张海波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振奋精神冲击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