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公安局小轿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普宁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小轿车”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C12-GK2008-A11
二、投标上限:人民币530400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小轿车 | 自动波,轴距2800mm以上,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上。颜色:黑色 车辆长:4870mm,宽1834mm,高1472mm;最大扭矩/转速:250/1500-4500;变速箱型式:6速AT自动变速箱 标准版 | 3 | 辆 |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5、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法人受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综合部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03月21日起至2012年03月27日(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详细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4月13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04月13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普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传真:189****7279
联系地址:普宁市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81222
业务咨询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83111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帐 号:4400***********07883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