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管局专项治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4月中旬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全面启动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自查自纠、自行督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至10月底,主要针对2015年元月以来城管系统可能存在的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等执法不严格;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透明等执法不公正;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正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执法不规范;在办案中,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执法不廉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执法不文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为促进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城管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并制定《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专项治理行动与法治城管建设统筹推进,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为民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岑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