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民政局扎实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麻城市民政局自去年11月份启动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以来,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让社会救助政策惠及了更多特殊困难群体。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完成认定105户438人,丁女士的家庭就是其中之一。
丁女士今年40岁,是一名初中代课老师,离异后独自抚养两名女儿,月收入4000元。大女儿今年11岁,去年10月不幸确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女儿今年5岁,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大女儿罹患重病后,高昂的治疗费用让丁女士一家生活陷入困境,于是她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了社会救助。
麻城市民政局在了解丁女士一家的实际困难后,按照《黄冈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其家庭收入进行了核算、扣减,核减后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7元/人/月,远低于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86元/人/月,认定该户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并及时将大女儿纳入城市低保单独施保范围。
今年,麻城市民政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组织乡镇民政办对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30户低保边缘家庭进行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持续发挥社会救助在改善民生和助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