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进驻高陵
1月16日,陕西省第一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正式进驻我市高陵区,将开展为期10天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在昨日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高陵区区长解宁元汇报了全区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督察组一行听取汇报后,专项督察组组长樊少文就做好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今年汾渭平原关中地区强化督察,对我省指出和督办的问题中,基本都是涉气污染行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此次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在县(区)级层面落实落地,夯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推进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解决,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此次专项督察组进驻高陵区,将重点督察高陵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重点掌握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工业炉窑专项整治、VOCS专项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省上环保督察指出的、2018年国家大气强化督察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按照“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核查、梳理汇总、督察反馈”6个环节展开,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组织进行。
高陵区委书记杨仁华表示,高陵区各级领导干部将把专项督察作为夯实环保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加快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契机,将严格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说立行、落实上务求实效,力促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久久为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专项督察组还将就督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形成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卷宗,移交所在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昨日,专项督察组全体成员,高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区人大和政协联系环保工作的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