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多措并举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月2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2012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专项资金要体现政策导向,增强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资金使用重点,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三、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赠等。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四、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五、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六、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是解决社会就业、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倾力扶持。2009年以来市发改委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申报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截止目前,累计申请项目11个,总投资22944万元,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470万元。其中,2012年,东营晨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曲柄齿轮及500台泥浆泵专用曲轴精深加工项目和东营市铁人抽油杆有限公司年产超高强度耐腐蚀抽油杆200万米扩建项目已通过国家和省审核,已经下达168万和149万的投资计划极大的推动了中小企业上项目的积极性,为小微型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和政策保障。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围绕国家资金投向,进一步加大争取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落户我市,推动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