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开展远教送法示范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把“远教送法”活动引向深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今年在全县开展“远教送法深化年”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 “远教送法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阵地、当助手、送援助”的工作思路,以全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基层法律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方案》确定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法律阵地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契机,选取30个远程教育站点,建立“远程教育法制宣传服务站”,充分整合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者等专家队伍,利用远教站点场所、设备、人员及课件等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确保群众一般法律咨询不出村、不出社区,实现群众依法维权“一点通”。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村级班子成员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和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深入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组织全县各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妥善解决村级组织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难题。四是开发制作系列法制文化产品。
根据活动安排,本着抓点带面、注重示范的原则,确定了明集乡大张村、盐窝镇黄南村、陈庄镇郭屋村、北宋镇侯王村和城区管委会津苑社区为远教送送法示范点。这些示范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设的有声有色。
大张村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作用,大力推进全村经济跨越发展。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普法阵地功能。大张村拥有60平方米的远程教育活动场所,为活动开展提供了高标准阵地。拥有15台电脑,投影仪1台,立足原基本型站点设备基础,完善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接入了宽带网,建立了局域网,配备了音响设备,实现了“活动设施高配置,阵地功能高水平,普法学习环境高标准”目标。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丰富法律知识。借助远程教育平台传播能力强,宣传力度大的优势,通过远程网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该村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先后用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开展法制资源共享,多措并举,进一步拓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平台,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三是突出平台优势,提升法律宣传动力。积极征求村民意见,合理选择播放法制电影及法制宣传片,由于形象生动、贴合实际,远程教育活动室成为党员群众聚集交流的好去处。通过这种“远教送法”形式,进一步拓宽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平台,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学法用法,注重实效。把开展“远教送法”活动与“法律下乡”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及其成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分工协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津苑社区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资源,教育引导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依法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以远程教育学用示范基地为依托,探索建立了“远教学法互助小组”学习形式。按照“居住相邻、行业相近、需求相同”三相原则,成立 “学法互助小组”,共同推选一个政治素质高、能力强的担任互助小组组长。二是发挥远教平台优势,加强党员群众法制教育管理。社区不断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整体教育功能,建起了图书阅览室、老年大学、娱乐室、***室、调解室。为党员居民学法、娱乐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定期组织举办社区普法交流、座谈会,向他们传达上级政策,通报社区建设工作情况。三是依托远教平台,实施“普法工程”,共创法治和谐社区。社区以“党群共建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广泛开展了争创“普法文明小区、普法家庭、普法文明居民”活动和法律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大力普及法律、法规等知识。依托城区司法所、津城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在社区内组织开展文体表演、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通过发放图片、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法治教育,收到良好成效。其它各村开展远教送法活动也各具特色。
通过 “远教送法”,进一步拓宽了利津县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平台,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村居群众法律需求得到满足,法律素质明显提升,村(居)民初步养成了平时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村(居)依法治理呈现出良好的局面,加强了村(居)的民主法制建设。三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为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村(居)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构筑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和“缓冲带”。近几年来,基本实现了一般民间纠纷调处不出村(居)的目标,为村(居)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