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模范个人和模范老人评选表彰活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日,市老龄委印发《关于评选表彰东营市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模范个人和模范老人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市按照省老龄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的一次群众性社会活动,对于弘扬敬老美德、宣扬社会道德、营造推动实施黄蓝战略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明确规定了三项表彰项目的具体条件、推荐程序、审批程序、表彰方式等,将集中在全市评选出30个“东营市敬老模范单位”、50名“敬老模范个人”和30名“模范老人”,在全社会掀起了新一轮尊老敬老热潮。
同时,在此次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市老龄委还将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全省评选表彰活动。(张建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3:14: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