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认真做好居民参保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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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2011年7月高青县被确定为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截至目前,全县适龄参保率已达98%。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充分掌握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实际参保情况,提高适龄城乡居民的参保率,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近日,县人社局居民养老保险处按照淄居险函【2012】1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各镇(街道)人社所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对未参保人员及未参保原因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由于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会上要求各镇(街道)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逐人落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确保调查摸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目前,调查摸底工作正在全县9个镇(街道)的770个村(社区)有序地进行,8月31日各镇(街道)的调查摸底工作将全面结束。(居民养老保险处:赵保山 孙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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