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丹灶镇初级中学。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丹灶镇初级中学,项目为一幢五层建筑,项目占地面积17***㎡,总建筑面积约为6900㎡。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373万元,暂定建安费18749600.00元。
2.3设计周期:约60日历天
从签订合同至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
(2)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 4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正式的施工图;
(3)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中标合同段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时间自向招标人递交完成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上述图纸文档均须向招标人提供可编辑的DWG电子文件一份)
2.4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在既定方案基础上,进行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建筑单体平、立、剖面设计、项目概算(含概算备案等相关咨询)、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海绵城市设计等相关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审核、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完成工程总体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报建图及电子报建资料(CPI)(包括规划条件上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写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方案蓝图主要包括:①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②绿地系统规划图,③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④管线综合规划图,及海绵城市总图上的内容;建筑单体报建图及电子报建资料(CPI);建筑人防报建所需图纸资料;建筑消防、防雷等报建所需图纸资料;建筑初步设计评审资料(包括建筑、节能、结构、水电及暖通等专业初步设计图纸、项目概算(含概算备案等相关咨询)、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资料);建筑各专业施工图(包括建筑、节能、结构、水电及暖通等专业及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纸资料);绿色建筑设计评审资料及取得设计标识(设计认证“二星”)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专家费及项目取得绿建设计标识(设计认证“二星”)的评审费用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必须派出总协调技术人员1名及常驻工地的设计人员1名(每周不少于2个日历天),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15日(北京时间)。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网上方式,由投标人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289/column_71289_1.html)自行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6361691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218.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2月15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人员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技术标明标、资信标评分汲及的证件(个人身份证、社保证明除外)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289/column_71289_1.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289/column_71289_1.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289/column_71289_1.html)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54488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刘先生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丹灶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pdf丹灶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doc单体设计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