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乾禄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乾禄经贸有限公司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乾禄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 年9月6日-2017年9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hpk2017@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 邮 编:25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济南乾禄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仁里村山盛工业园内 | 济南乾禄经贸有限公司 | 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2622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成品仓库及抛丸车间等。建设规模为年加工汽车横梁 10 万件。 | 1、大气污染防治:6台抛丸机产生的抛丸粉尘经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10mg/m3),并分别经3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抛丸机等设备噪声,经减震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回用于绿化施肥。须做好防漏防渗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收集的抛丸粉尘做外售处置;废钢丸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建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处理和预防措施。须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