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年5月27日至7月12日,南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8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南山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首要重点工作来抓,以巡察整改的力度和成效作为检验班子“四个意识”的标准。湘岳区长亲自部署,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巡察整改反馈会后,我委成立以湘岳区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南山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领导牵头、挂图作业,逐句研读、逐条讨论,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力求做到定领导责任、定科室责任、定人员责任、定目标责任。印发巡察整改方案责任清单21项,将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程督办落实,确保整改实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湘岳区长带头整改,牵头调查研究课题和专项整治任务,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科室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进度,研究“痛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二、聚焦巡察问题,全面彻底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区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统筹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强化政法队伍理论武装。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及各街道办等单位召开全区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及联系点建设推进会暨政法舆情宣传专题培训会议,同时,邀请了广东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冯海滨同志以实际案例为依托,就如何正确应对政法舆情进行了专题培训讲座。三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或徇私舞弊的政法系统人员情况,区扫黑除恶办印发《关于在南山区政法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区政法单位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4场,取得了良好成效。
2.针对“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专题集中学习******对广东、深圳***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3次。委领导班子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和《***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有关论述精神150余次。二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委务会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领导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召开委务会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筑牢保密思想防线,提升保密防范意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出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专班开展了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对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后续进展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形成了《南山知识产权促进中心调研工作报告》。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公检法签署《关于建立辖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案件快速响应、数据共享、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等六大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协作。二是深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以党建为引领,在总结保护中心“南山模式”的基础上,协同保护中心制定出台“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保护中心龙头作用,以统筹执行、资产管理、企业需求、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强化决策机制执行力、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力、实现业务市场化导向、提升市场机构竞争力等方式优化中心运营模式。
(三)“统筹落实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深化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专题学习,组织全委干部观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视频。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部委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及南山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培训会的会议精神,定期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二是定期召开支委会。定期每月召开支委会,其中9月10日召开支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退休党员管理办法》和《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方案》,以“五项建设”工作措施为抓手,推进以党建为引领,推动政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0月8日召开支委会,审议通过《南山区委政法委谈话提醒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开展谈话提醒的原则、主体、对象、形式以及谈话提醒的启动、准备、实施、存档、上报5个程序等,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领导全面开展讲专题党课活动,支部书记带头在支部讲,其他处级干部在各分管领域或党小组讲。截止10月28日,委领导共讲党课5次,10月10日,党支部书记林剑锋同志以“***人党性锤炼的永恒”为主题开展宣讲;10月17日,谢力文同志作题为“铭记党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课宣讲。四是规范党小组活动。严格落实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的制度,由支委学习委员每月开展检查督促,自7月份以来,各党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开展学习研讨,规范使用统一的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签到等台账。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筹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我委于2019年11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主题深化学习,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谈治国理政》,特别是******视察广东、深圳的***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二是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扣巡察反馈问题,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持续深入。三是准确收集领导班子信息。规范委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填写要求,特别是房产、家属等敏感信息,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八项规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3.针对“党内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支部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支部书记谈话提醒制度,支部书记深入各党小组,与党员开展座谈交流4次,充分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困难,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退休党员联系服务。制定出台《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退休党员管理办法》,提高认识,加以重视,真正认识到做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突出环节。建立激励机制,在“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扩大离退休老党员的参与面、表彰面,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重视和肯定。重点提高老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发挥他们特有的政治资源优势,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广泛开展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际活动,注重研究探索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新的工作载体,发挥老党员余热。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督促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由本委党支部4个党小组分别管理2名退休的党员,各党小组长分别与退休党员谈心谈话2次。三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结合《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党支部各项活动,总结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形成《南山政法委党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并提请支委会审议研究。
(五)“工作作风不实”及“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南山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一览表》,在日常监督和案件监督中,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报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等监督模式,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案件评查等监督方式,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工作推进慢的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完善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南山区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规程》,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畅通和拓宽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准确区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诉与访,将诉类事项导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充分发挥审判监督、法律监督、警务监督、狱务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有访不理、有案不立、有错不纠等问题。三是完善执法监督工作规程。制定出台《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协调工作规程》,从南山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全局考量,确立了完善协调机制的原则,从操作流程、成立机构、增强执行力等方面明晰了工作思路,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增强协调针对性、监督形式多样化、协调科学化水平、协调分类、执法队伍建设、理顺司法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形成一套完善我委执法监督协调机制的途径,从优化协调机制的配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的政法部门间协调合作文化、增强我委执法监督协调职能等方面提供了保障措施和配套保障体系,完善了涉法涉诉和执法监督的制度建设,落实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四是完善法学会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南山区法学会2019年工作方案》,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着力发挥智库作用。协助深圳市法学会做实做强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将“基地”打造成为深圳市及南山区法学会会员之家和优秀法学法律人才的孵化基地。推动区内中立法律服务社建设,围绕“法律咨询服务”“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层公益普法”等几个主题,将法律服务与普法宣传落到实处。组织好换届工作,黄湘岳同志当选为会长,选齐配强专兼职干部,切实发挥好新一届理事会作用,切实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六)“干部选拔任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南山区正科级以下干部任免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正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南山区正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规程(试行)》《南山区贯彻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政法委科级以下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方案》,规范完善民主推荐,明确要求推荐干部,必须在广泛听取意见、与区委组织部先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作出负责任的说明。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在全面了解掌握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在干部任前民主推荐时,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范围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三是严把考核标准。坚持考察对象标准条件,须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将任前民主推荐与其他渠道推荐情况进行印证,并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七)“廉政警示教育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针对我区政法领域一些工作人员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问题,结合当前省委政法委开展的“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教育活动,区委政法委抓好统筹协调,从6月底开始,在全区政法各单位开展一系列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以典型案例抓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政法队伍人员多、分布广、编外人员流动大的特点,区委政法委充分征求政法各单位意见建议,确定“学案例、抓教育、重常治”的总体方案。同时,安排专人到区纪委监委调研“打伞破网”情况,梳理典型性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全面学习教育,推动实现以学促思、以思促改、以改促做的工作目标。三是认真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南山公安分局召开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交流会60余场,做到精神传达不漏一人。在自选动作上,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精选增加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深度和广度。区法院集中学习广东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简明指引》等文件,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在开展学习的同时,进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大幅提高了学习针对性。我区政法各单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落脚点放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上,振奋精神,连续出击,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八)“‘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责任,落实监督责任。9月15日召开委务会,主动压实“两个责任”,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逐级分解任务,委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监督责任内容。11月4日,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向纵深发展,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将廉政教育对象扩大到全体工作人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八小时”之外的党建和公益活动,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二是建立良性机制,抓好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作为学习重点。三是按时改选支部,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支部改选,设立纪律委员等7名委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我委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情况,开展支部2019年度党建述职评议。
(九)“规章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召开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会,牵头推进“三所”调研、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统筹政法各部门工作的责任。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健全纪律作风巡察机制,组织开展政法各部门明察暗访工作,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挂账督办,限期解决,必要时予以通报和曝光。三是深化政法队伍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广大政法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升我区各政法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四是强化党建业务培训。开展党建业务人员专项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确保台账管理完整,记录真实准确,符合发言者的原意,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十)“谈话提醒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委领导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南山区委政法委谈话提醒工作指引》,明确谈话提醒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工作程序等内容,指引规定谈话提醒的主体是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要求谈话提醒主体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尤其是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的高标准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重点谈话提醒。对于新任职、即将退休或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集体反映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将重点安排谈话提醒。指引还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列为谈话提醒的重要形式,规定对于问题反映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指引对巡察期间谈话提醒工作不到位的科室要求全面整改,7月份以来,委领导开展补充谈话提醒7人次。
(十一)“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服务项目采购存廉政风险”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制度》,确定了本委购买服务项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项目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对服务项目事项的审议范围、决议流程等作出刚性规定,明确预算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本委委托区采购中心进行采购,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等重大财务开支,由本委成立3人以上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提出购买计划科室负责人、分管科室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以及本委主要领导组成,必要时可增加相关专家人员。由评审小组对至少三家承接主体参与的报价采取横向和纵向的对比方式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成员通过货比三家,从各承接主体中择优发表意见,由获得多数赞同意见的承接主体作为第一建议单位,提交委务会审议。加强前置审批,凡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支出,必须填报《南山区委政法委经费使用申请表》,做到任何费用支出全留痕、全透明。二是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确定合同管理应遵循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衔接顺畅、处理及时、监督有力的原则。规定合同未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不得签订。对合同的签署及授权签署作出了明确规定,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的合同,本委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代理签署,合同标的额为1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由本委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承办科室应当全程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及变化,及时发现履行异常情况,承担督促、监督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职责,维护我委的合法利益。
(十二)“公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务业务专题培训。系统讲解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管理知识,对在财务业务岗位的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公务经费报销程序培训,严明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公务接待报销环节。印发《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采购大批办公室用品、固定资产严格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的,不予以报销。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必须先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登记和发放;购买超10万元的大件物品须经委务会研究后方可购买。采购要有购买申请表、***、入库登记表、出库登记表等,并按规定填写存档。各科室对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费支出必须填写《南山区委政法委经费使用申请表》,需分别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每季度清查一次采购账单,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范围限于来深执行公务的宾客,以上级机关或其他省市单位来函为依据,无正式来函的,原则上不予接待,接待费报销凭证需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三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科室负责人是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清查和登记、汇总、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使用效益,保证资产安全完整、账目与实物相符。同时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范围、分类、计价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科室提出需求,经办公室评估后,报资产管理负责人审核,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纳入单位预算。固定资产处置需由科室填写《南山区委政法委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办公室审核,经资产管理负责人审批后,属本单位可自行处置数额范围内的由办公室集中处置;超出可自行处置数额范围的,由办公室填写《南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审批后,逐级上报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南山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中央、省、市、区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工作,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区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推动南山政法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发力,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好方向、管好大局,做到整改不到位问题不销号,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二)扎实推进,强化全面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形式的检查工作,听取接受全区政法各单位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不断深化,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把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南山政法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26542788,电子邮箱:zfw@szns.gov.cn
中共南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