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中国驰名商标广东著名商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鼓励和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2年度申报驰(著)名商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2年3月1日5月10日止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二)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四)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及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五)申请企业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受到处罚。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企业,请速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电话:市区2277201、2280619,信宜8880424,高州6661493,化州7383106,电白5597907,茂南2277400,茂港2687055。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