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CZ201902—汕头市金平区综治视联网区级平台街道级平台及链路采购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综治视联网区级平台、街道级平台及链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1-201901-20102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综治视联网区级平台、街道级平台及链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04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需求:汕头市金平区综治视联网区级平台、街道级平台及链路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514)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以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传真电话:0754—88132922)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中的“***2:报名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3.温馨提示: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或转包。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汕头市汕樟路79号51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月28日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 2019年1月28日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芹 联系电话:0754-881329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木松 联系电话:0754-886300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514
联系人:肖师东 联系电话:0754-88132922
传真:0754-88132922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汕头市金平区政法委员会 地址:金砂路50号区政府大楼715房
联系人:郑江荣 电话:0754-88630021
传真:0754-88630021 邮编:515041
***:SJCZ201902标书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