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6年度市级产业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项)拟立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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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为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根据《宿迁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经指南征集、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立项程序,现将2016年度市级产业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项)拟立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见***),公示时间自2017年1月26日至2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书记 高超
电 话:0527-84363046
传 真:0527-84363081
地 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
邮 编:223800
***:2016年度市级产业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项)拟立项目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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