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信访十五问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上)
为了更好地宣传信访领域政策法规,整理信访十五问 ,解答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常涉及的问题,帮助群众便捷信访,有效信访,合法信访。
一、信访几种形式
答:《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二、信访渠道
答:1.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蓬溪县信访局接待大厅进行登记、反映问题。2.可以写信邮寄到蓬溪县信访局反映问题(邮编629100地址:蓬溪县迎宾大道94号)。3.可以通过四川省信访局、遂宁市信访局官网、人民网地方留言板、蓬溪县政府门户网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问题。4.可以致电5395909反映问题。
三、怎样正确上访?
答:《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四、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怎么办?
答: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五、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如何解决?
答:***、***《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