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成为全省船舶营运检验机制改革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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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日前,省地方海事局“全省船舶营运检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出台,并明确泰州、镇江、宿迁作为试点市,其中泰州试点检验船舶300艘。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省内打破船舶营运检验船籍港限制,试点异地检验;二是在省内打通船舶年检和安检的壁垒,试点年检和安检双方认可,减少重复检验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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