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街道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南苑街道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各社区、相关科室:
按照***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提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梳理治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具体任务,根据省、市、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街道决定自即日起,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 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 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从“小化工”拓展延伸到各类“小字头”的违法违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从正在生产的拓展到停产停业的。
(一)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
排查内容:全覆盖排查整治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的小冶炼、小电镀、小喷涂、小印染、小涉爆粉尘和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作坊、窝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小字头”企业。
排查标准:全面排查小冶炼、小电镀、小喷涂、小印染、小涉爆粉尘和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作坊、窝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各类“小字头”的违法违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1.生产工艺属落后淘汰类且不具备优化提升条件和能力的企业(作坊);
2.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差,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作坊);
3.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区域产业规划的企业(作坊);
4.建设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作坊);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小字头”企业。
(二)“停产停业”企业
排查内容:所有因环保和安全整治等原因被列入取缔、关闭、退出名单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排查标准:所有因环保和安全整治等原因被列入取缔、关闭、退出名单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一般指在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中被列入取缔、关闭、退出名单的化工(危化品)企业(单位),是否存在取缔、关闭、退出不彻底情况。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委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社区、相关科室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各社区、相关科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参加“小字头”专项整治工作,将涉及使用、储存危化品的“小字头”企业全部纳入“181”企业面监管。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
(三)纪工委:针对“小字头”排查整治方面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小字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作风建设。
(四)城市管理部:加强建筑工地、闲置地块涉及“小字头”、汽修店的烤漆喷漆房安全隐患排查。
(五)平安建设部:结合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基础网格作用,发动基层网格员协同配合开展好拉网式排查等工作,同时要协调南苑派出所协同联动,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注意做好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六)各社区在做好违法违规“小字头”企业排查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将“小字头”专项整治行动与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加强已关闭退出或停产转产化工生产企业的***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2.深入排查小冶炼、小电镀、小喷涂、小印染、小涉爆粉尘和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作坊、窝点和所有因环保和安全整治等原因被列入取缔、关闭、退出名单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底数并全部纳入“181”企业面监管。
3.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积极参与打击违法违规“小字头”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违规加油加气,无证无照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由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郑军同志担任组长,南苑派出所所长朱徽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虞欣同志、滕衍福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叶建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成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层层压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要全面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以及管理者、使用者的直接责任,确保责任到岗位、到人头。
(三)深入彻底排查。各社区和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确定排查重点,彻底查清,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并按省、市、区文件的时间节点,形成排查与报告的长效机制,常查常报,及时处置。发现疑似“小字头”企业及时上报,上报表格附后。
(四)集中彻底整治。要对排查摸底“小字头”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字头”,要及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并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
街道安委办联系人:焦瑞 电话:86382049
邮箱:438623951@qq.com
街道“小字头”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6382049
***:1.违法违规“小字头”及停产停业企业排查问题清单
2.违法违规“小字头”及“停产停业”企业排查整治问题汇总表
3.南苑街道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