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韭菜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 2021年辽宁沈阳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信息中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的1样食品不合格。现将经营的这1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北四家子乡赵东明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腐霉利,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40。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四家子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韭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韭菜进货28.65公斤,已销售28.65公斤。腐霉利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予以警告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现场现场检查及调查,此次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时没有索要该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时无法检验是否有农药残留。不知道腐霉利超标,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整改措施。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