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11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特赦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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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11月19日下午,记者在沈阳市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宣判大会上了解到:康平县11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特赦宣判,重获自由。
宣判大会上,市法院相关人员宣读了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宣判书,并希望特赦社区服刑人员要珍惜这次机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诚信做人,踏实做事,遵纪守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答对他们有过帮助的人,报答父母之恩,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据了解,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康平县接受特赦宣判的11名社区服刑人员均为第四类特赦对象,即:未成年轻刑犯,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杀人、强奸、贩毒、恐怖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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