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局开展限时办结服务提高工作效能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软环境,确保在解决企业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按照从简、从快,依法办理的原则,严格办结时限,明确承诺服务。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区劳动保障局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达不到办理条件的,及时做好解释,讲清政策依据。
1、求职登记。对求职人员实行一次登记,网上交流,一年服务,长期储存;下岗失业职工及就业困难群体只要不挑不拣,保证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就业岗位;返乡农民工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卡,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2、保险经办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随时办理单位、个人缴费及调转手续;养老保险对帐单每年打印一次。
3、工伤认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有关单位和申请人。接到单位(个人)的工伤(亡)认定申请后,材料完整,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劳动案件处理。及时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达到立案条件的,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及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15日。(劳动和社会报障局 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