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为金普城际铁路验收提供监督服务保障
为了保障我市重大民生项目加快推进,确保金普城际铁路工程如期实现试运营总体目标,2021年5月11日,市质安中心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为金普城际铁路工程区间一标段单位工程验收提供监督服务保障。
建设单位聘请大连交通大学、辽宁省交通勘察设计院相关专业专家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成了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交工验收。各参建单位汇报了合同履约及法律、法规、强制标准的执行情况,验收小组查验及审阅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质量评价资料、重要分部工程应核查质量验收记录等技术资料。验收小组对该标段的路基、隧道、桥梁等工程的外观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小组根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局部加设防撞警示标志、修缮破损电缆槽盖板及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等整改意见及建议。
市质安中心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整个验收过程,对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后续将***监督验收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意见》。市质安中心将紧跟工程进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为金普城际铁路实现试运营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分为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单位工程顺利验收是后续验收及试运营的基础,在通过监理单位组织的预验收,质安中心对验收方案、质量控制资料、质量验收检测结果、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等验收条件进行了核查确认后,项目建设单位地铁十三号线管理公司于5月11日组织了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