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建设阳光警务
临近年关,来沪打工的小王家中被盗窃了两千元,随即报案。案发后,社区民警、案件侦查主办民警多次***告知围绕案件侦查所开展的工作,并让小王回忆一些细节,这让即将启程回老家的小王非常感动,他坚信民警这样认真负责,案件总有一天会告破。
小王的际遇缘于嘉定公安“阳光警务”建设,针对立案后未破的刑事案件,嘉定公安规定必须以三日、七日、三十日为时间节点,开展多次回访工作。每一次的回访具体内容都被当场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最终归入执法档案。为确保执法办案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公正,嘉定公安逐级建立执法档案制度,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起执法质量逐级监督考评体系。今后,每一起刑事案件承办民警和各级审核领导执法都将被纳入这一监督体系,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会被记录在册,民警的执法质量和相关领导的案件审核数量、审核质量还将定期汇总、网上通报。对案件办理存在问题的,实行及时纠错、终身负责。
来源:《嘉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