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贺敏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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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江工委任〔2017〕6号 签发人:孙革军
关于宋贺敏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基层各有关单位:
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区委组织部批准: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宋贺敏同志于2017年7月10日—2018年1月9日在我街道办事处挂职锻炼,挂职期间任江浦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特此通知。
江浦路街道党工委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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