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关于对我区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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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路段定为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路段,全天候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具体如下:
一、限制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0年1月1日起,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路段行驶:
(一)大良街道德民路(祥和路至观绿路段)
(二)容桂街道容奇大道(桥西路至容桂大道路段)
(三)乐从镇岭南大道(东平大桥至富华路段)
二、限制路段特别通行规定
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经备案后可以在限制路段通行。考虑到群众出行路线可能需穿行限制路段的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限制路段与非限制路段交叉路口上推行。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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