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绿榕古庙修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ZJ-2018-02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桂绿榕古庙修缮工程(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宣传文体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124 (万元) ,工期:270日历天。
本工程为容桂绿榕古庙修缮工程(二次),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华容三路六巷51号,座东北向西南,三间二进,存右路;总面阔18.4米,中路面阔13.9米,进深14.6米。硬山顶,马鞍式风火墙,绿琉璃瓦当,滴水剪边,青砖石脚,前殿进深两间七架,前设双步殿,花岗岩隔架科雕刻花卉、人物纹饰。
主要内容包括:⑴地面工程;恢复阶砖、条石地面,地面铺贴调平,恢复排水、清理建筑物垃圾、杂物、植物等。⑵柱面工程:新做缺失的圆木柱,增加新砌砖柱及混凝土基础等。⑶墙面工程:清洗、剔补、修复旧墙面,墙体加固,建筑物部分墙体出现开裂现象,对墙体进行填缝修补。⑷门窗工程:恢复木门,采用菠萝格木门。⑸屋面工程:屋面进行翻盖检查,清除杂物、清洗瓦当;屋面梁、檩条、桷板、封檐板、飞椽、瓦当、正脊灰塑、草尾灰塑等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对此进行修复更换。⑹拆除工程:拆除后增加的墙体、门窗、混凝土构件、屋面、电线、配电设施迁移等。具体内容详见佛山市置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①资质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 与 成员单位全称 联合体”的格式填写。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为牵头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为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成员单位)具有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成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成员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独立投标的由独立的投标人提供,若为联合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须具有古建筑类),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证书,或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博系统业务培训证书。
3.6.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4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18年4月至 2018年3月。
3.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独立投标的由独立的投标人提供,若为联合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提供)
3.7.1 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7.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7.3 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18年4月至 2018年3月。
3.8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9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镇街招标公告”栏目及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5000.00 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000.00 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
7.2地点: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桂宏业路12号二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时30分。
8.2地点: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桂宏业路12号二楼)。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招标公告”及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招标公告”及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宣传文体办公室
联 系 人:周***
电 话:0757-28320505
传 真:/
地 址:容桂街道容桂大道中88号街道办事处
邮 编:528303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电话:0757-27336512
传 真:0757-2733651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8号
邮 编:528308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6387220
2018年4月10日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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