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12月10日,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日,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反馈巡察意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必胜,第三巡察组组长周凡春、副组长孙维、联络员张莉,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管鑫、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曾茗佳及县晃运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周凡春同志反馈,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水利工作安排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加强晃桥水库及其配套引(供)水工程支(干)渠等运行管理,保障了县城居民生活供水及灌区农业生产用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巡察中也发现,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李必胜同志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整改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要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准备工作,紧盯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整改,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县晃桥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陈尔呷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二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整改难题。三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四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整改工作,以促进晃运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