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选定麒麟科技创新园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C分区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
被征收人:
根据江宁府征字〔2022〕第4号征收决定,麒麟科技创新园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C分区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已被纳入房屋征收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令)等有关规定,请全体被征收人在我局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候选名录中(评估机构候选名录见附表)协商一致选定1家评估机构,并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书面协商结果送至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403室,电话:025-84989061),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协商结果的,将被视为弃权。如果协商一致不成,我局将在公证机关的依法公证下,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
特此通知。
***:《麒麟科技创新园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C分区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候选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