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阳光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十大暖新行动”精准关爱服务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尽快有序开展执法检查,现制定开展“阳光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督促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及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用工,推动新就业形态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检查对象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新业态企业。
三、专项行动时间
自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及其合作用工企业和平台用工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规则、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支付加班报酬等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会同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主要负责开展新业态企业用工形式专项督导和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联合监督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见***1。
(二)梳理汇总企业名单。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根据各自掌握的新业态企业情况,提供检查企业名单。由人社部门汇总并决定抽查顺序。检查企业名单见***2。
(三)联合督导检查时间安排。每年分为两个阶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第一阶段为6月1日-6月30日,对新业态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进行初查;第二阶段为12月1日-12月31日,对初查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和后期新增单位进行检查。
(四)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整治企业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及时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违规行为,其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纳入企业信用管理。检查结束后要加强评估,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十大暖新行动”精准关爱服务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将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作为稳定就业、共同富裕、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作为支持新就业形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解决问题,主动对接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创新优化各项服务举措,共同推进暖心行动深入开展。
(三)***行动效果,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正面的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深入了解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为重点,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的浓厚氛围。
***:1.联合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docx
2.开展“阳光监管”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名单.docx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