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成果展示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成果展示比赛的通知
日期:2009-03-18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展示我市外籍教师教学水平和成果,规范外籍教师在我市的教学活动,提高我市聘请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水平,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教育局定于2009年5月联合举办首届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我市按国家规定聘请外籍教师的单位均可参加,参赛单位按教学对象分为成年组和青少年组。
二、参赛形式
1、每个参赛单位可推荐一至二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堂教学课程演示,学生数量由参赛教师和单位确定。
2、参赛的教学内容必须与平时使用的教材一致,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教学教材章节的复印件。
三、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6日-4月12日。
报名地点:青岛市外国专家局(闽江路7号206室)
2、比赛时间:2009年5月-6月(公办学校),2009年7月-8月(私立学校)。各学校在报名参赛时,须在此时间段内拟定参赛授课日期,由大赛组委会对各学校参赛授课时间统一调配后公布具体参赛时间,参赛时授课时间30分钟。
比赛地点:为便于学校将外籍教师教学管理工作现状全面展示给评委,大赛组委会要求各参赛学校以平时教学场地作为比赛场地。
四、奖励等次及待遇
1、大赛评委会根据教师语言情况、讲练结合情况、教师学生互动情况以及教材选用方面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纪念奖若干名(具体数额待定),颁发奖励证书。比赛还将评选出“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管理规范单位”数家,颁发奖牌。
2、对获得一等奖的外籍教师和获得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管理规范单位的外籍教学管理主要负责人,在本人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时,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获得每次不多于三年的有效延期。对于所有获奖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将给予“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待遇。我市举办重大的外国专家活动时,获奖专家和获奖单位负责人将被按贵宾待遇受到优先邀请。在国家、省、市评选有关外国专家工作奖项时给予优先推荐。
五、奖项产生方式
1、个人奖产生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统一的评比标准对各校参赛外籍教师教学情况现场记分,待全部参赛课程听取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教学情况进行讲评,并由各评委对各学校教学情况的各项指标无记名填写平衡记分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分数高低确定获奖等次。
2、单位奖产生方式: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外籍教师比赛的组织情况,评选产生“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管理规范单位”。
3、颁奖仪式进行电视现场录播。
六、比赛组织机构
比赛主办单位: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本次比赛设组织委员会,负责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比赛组委会将聘请我市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比赛各奖项的评审工作。
比赛协办单位:半岛都市报;青岛MTI国际学校;青岛利文外语培训学校。
***:首届青岛市外籍教师教学成果展示比赛报名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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